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我校科研整体实力,促进学科建设,并为学校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设立校级科研基金,开展科研基础工作。

一、项目要求: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选题应具有创新性或先进性,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并与我校的学科建设、学术团队建设等重要内容相结合。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重点基金项目

(1)学校硕士授权学科及支撑学科,申报人为副教授以上职称。

(2)选题应关注学科前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1)申报人为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中级及以下的年轻教师。

(2)选题应关注学科前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3.青年基金项目

(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德才兼备,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培养前途,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选题应围绕学科基础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一般项目

(1)我校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2)主要鼓励我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所需的附件材料,报本部门。

2.由各部门学术委员会组织初审,确定推荐项目,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学校科研产业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研产业处邮箱kyckyk@sina.com

3.学校科研产业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项目,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

4.拟批准立项的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文批准立项。

四、其他说明

1.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二年。

2.同一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类,不能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时间:2013年5月24日至6月7日。

部门推荐项目报送学校科研产业处截止时间:2013年6月12日。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产业处科研管理科,朝阳校区行政楼A519。

联系人:祁佳斌,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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