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各相关部门:

为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将组织进行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与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和教师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与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年。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团队申报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且每人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3、创业计划项目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团队申报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且每人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4、为保证项目研究的延续性和成果的完整性,项目立项优先考虑跨学院、跨专业、尤其是团队成员跨年级形成梯队联合申报的项目。

5、指导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二级学院(系、部)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创业类项目指导教师应参加过相关培训,获得有关部门认证的创业导师证书的优先考虑;创业实践项目实行指导教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三、项目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四、申报组织形式

1、按照“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公开立项、规范管理”的原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30项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省教育厅再根据教育部要求从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

2、对跨学院的学生团队申报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

五、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2、4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创新/创业项目-上报部门-负责人姓名”。

3、请上报部门将申报项目的《项目信息表》汇总,于4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112)。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迎玲

电 话:4187663

电子邮箱:zyingling109@sina.com

相关附件可到学校主页—教务处—教学公告栏查看下载。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2、《项目信息表》

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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