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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9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严抓教学和管理各环节,学校积极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

(1)备课情况:教师授课教案、讲稿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充实;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用质量和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

(2)课堂教学:了解教师的课堂授课情况,检查教师的教风教态是否端正、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计划相符;教学内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得当,是否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气氛是否活跃;检查已调停课的教师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补课;检查教学效果是否良好,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和学习的积极性,是否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否达到了教学目的的要求。

(3)批改作业:教师是否按要求为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批改。

(4)辅导答疑:教学过程中是否有辅导答疑,效果如何。

2、实验与实践教学

(1)实验课的开设和执行情况;开放实验的计划、执行情况;教师指导实验情况;实验课教学效果。

(2)认真检查学生各类实习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3、教学管理

(1)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与落实情况。

(2)对教学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4、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

(1)专业建设:检查二级学院、系、部专业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申报的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建设工作。

(2)课程建设:检查二级学院、系、部各专业的课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省级和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教学检查时间与方式

检查时间为10月7日—10月20日。

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系、部两级检查制度,以二级学院、系、部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附件),于10月25日前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三、教学检查其他说明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教学、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

1、各二级学院、系、部的领导每人听课至少2次,教研室主任听课至少4次,并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听课记录》。教学检查结束后,于10月25日前将《听课记录》(各二级学院自行备份)上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存档。

2、通过组织公开课、观摩课等形式的课堂讲学来帮扶新入职青年教师、新开课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通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做好座谈会记录,并存档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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