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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市社会科学立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4    

各学院、系、部、处:

按照《张家口市社会科学立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市社科联制订了《张家口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立项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已发布,我校开始受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并能按照计划完成课题研究。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正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申报立项课题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正在承担市级研究课题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主研人参与其它课题申报。

5.2014年度和2015年度申报课题没有按时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可再生能源示范区、2022年冬奥会等理论与实践课题进行研究。

2.申报人可以在《课题指南》设定的范围中选题,也可以自行设计题目,选题须侧重实证性与应用性研究。

3.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规范、简明,体现课题主要内涵。

4.课题论述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填写,对研究对象、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科学界定。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可在附件中下载《课题指南》及相关材料,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2.提交汇总表电子版1份。

3.课题申报书一式五份,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报送时间

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5月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贾慧慧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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